7月31日,由中国版权协会指导、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主办的“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全国首批广电播出机构版权合作签约仪式暨专题座谈会”在北京举办。此次签约是现行《著作权法》实施5年来,全国广电行业与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的范围最广、规模最大的一次版权签约,标志着双方版权合作取得了历史性突破。
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周慧琳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刘俐,中宣部政策研究室、中宣部版权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顾问邓玉华等出席签约仪式。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副理事长、代理总干事沈永革与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山东、湖北、四川、新疆10家省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代表在现场完成签约。来自全国广电机构代表、录音制作者代表、专家学者等120余名代表出席签约活动。
周慧琳在致辞中认为,2021年新修订的《著作权法》落地实施,明确了录音制作者广播表演获酬权,补齐了音像版权保护的制度短板,解决了广电行业录音制品使用版权权责模糊、依据不足的问题,为行业合规运营、良性发展筑牢了法治根基。本次签约既是严格落实著作权法、规范广电播出版权秩序的务实举措,也是依托版权集体管理制度,破解行业授权碎片化、权责不清晰、付酬不规范、纠纷多发等痛点难题的有效路径。此次合作成功打通了权利人、集体管理组织与广电播出机构的协作渠道,构建了权责清晰、互利共赢的版权合作新模式,将有力推动版权与广电两业双向赋能、协同发展。中国版权协会将持续立足职能、做好行业服务,助力各方深化版权协同合作、创新发展,推动版权事业与广电视听行业高质量发展。
沈永革在签约仪式上表示,音集协始终立足集体管理组织职能,全力推动法条落地实施,切实维护录音制作者合法收益,依托集体管理组织高效对接海量权利人与使用者的天然优势,在互联网直播、公共场所等录音制品获酬权领域取得积极进展。此次音集协与各广电播出机构的签约合作,标志着广电领域录音制品获酬权工作实现历史性突破,补上了集体管理组织对权利人利益保护的关键一环,充分彰显了集体管理制度在赋能文化产业发展、健全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方面的独特价值。截至目前,音集协已与全国18家广电机构达成合作意向,未来也将继续与全国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深化版权合作。
当日,音集协举行了“加强合作 共促发展”专题座谈会。来自政府管理部门、集体管理组织、音乐产业界及广电播出机构的代表,就广电行业录音制品合规使用、分区域差异化付酬标准落地、版权纠纷多元化解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会各方表示,此次签约是深化版权合作、共建行业新生态的重要起点,今后将以此为契机,持续完善广电版权治理体系,推动录音制品获酬权在广电领域全面落地,为版权事业和广电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制作:董子旖
审核:赖名芳
